■记者 方盛艳 通讯员 王一川
10年前,嘉善的金某以一纸诉状将桐乡的倪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金某胜诉。按照判决,倪某应当归还金某连本带息33万元,可是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倪某却“失踪”了。10年后,被人发现踪迹的倪某主动履行该判决,归还了金某这笔10年之久的债务。日前,倪某委托桐乡某律师将30多万元现金交到县法院执行庭相关承办法官手中。
当初在判决生效后,倪某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无奈之下,金某于1998年11月向县法院申请执行,县法院执行庭承办法官立即展开调查,并委托桐乡法院协助执行。但倪某却始终不见踪影,他不但搬了家,连经营的小企业也关闭了,邻居和亲友也都不知道他的去向。县法院执行庭承办法官还曾多次前往倪某以往居住过的地方寻找,但都无功而返。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倪某,后该案依法暂时终结执行,承办法官建议金某委托倪某所在地的人员留意倪某的情况,如发现倪某踪影,可再次申请恢复执行。
2006年底,金某得到消息称,倪某曾在德清县出现过,还有人称倪某在德清县的一个深山老林里隐姓埋名,搞了个小水泥厂,于是,金某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县法院执行庭的法官。尽管时隔8年,当初执行此案的承办法官大多已调离岗位,但是接手此案的承办法官仍立即奔赴德清县寻找倪某。汽车在蜿蜒的山路上开了很长时间,承办法官才找到那个小水泥厂。当时,那个小水泥厂里仅有10 余名工人在忙碌,他们中没有一个人认识所谓的“倪某”,承办法官多方询问也没有发现倪某的任何踪迹。承办法官在水泥厂的墙上贴了传票,并到当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但最终没有找到倪某。
两年来,承办法官曾多次前往该地打探倪某的消息,警笛一次次地回荡在那个深山之中,身着制服的承办法官一次次出现在那片老林里面,这让“隐居”10年之久的倪某非常恐慌。今年6月,饱受煎熬的倪某最终决定履行判决,使自己得以解脱。他通过桐乡当地的律师与县法院取得联系,称愿意履行10年前的判决。日前,县法院执行庭承办法官将倪某交来的30余万元现金交到了金某手中。喜出望外的金某说:“我做梦都没想到,10年后这钱还能要回来,这多亏了嘉善法院执行庭的承办法官。”
后记 逃避判决10年之久的倪某最终以履行判决换取了自己内心的平静,执行判决10年之久的县法院执行庭承办法官以坚持不懈的努力破解了这一典型案例。由此,记者认为,判决必须履行,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法院一旦作出判决,被执行人应该积极面对,而不是以一味的逃避来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