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 茜
今年五一假期,南湖景区、月河历史文化街区等以红色文化、宋韵文化、国潮文化、武侠文化为主题的创意活动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打卡;紧随其后的端午假期,推出了“端阳大集”等主题文旅活动50余场、群众性民俗活动超700场,兴起了嘉兴“新中式”文旅热潮;来到国庆假期,1141项红色文化活动为游客营造了浓厚节日氛围,其中,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美术馆等举办的主题展览迎来了一波波参观热潮。
嘉兴一直以创新发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深化资源共享、服务联动、均衡发展的公共文化服务“嘉兴模式”,连续10年在浙江省地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排名中位居第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完善的服务体系将群众精神生活营造得“有滋有味”。而这其中,也不乏嘉兴人大的积极助力。
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2013年8月,我市凭借多年实施文化兴市战略打下的扎实基础和特色亮点工作,获得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资格。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计划安排,2014年10月,市人大对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视察。
为确保视察工作取得实效,前期,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伟带队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一份翔实的调研报告。公共文化活动的社会参与度有待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文化建设项目进展缓慢……这份报告中,一方面指出问题所在,另一方面就强化政府主导、鼓励多元投入、创新运行机制、规范服务标准等方面提出了详细建议。
当年10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了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视察组分别前往市本级的余新、大桥、王店镇和长水街道,实地查看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集中听取市政府相关汇报并开展座谈。不久,关于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的视察意见“出炉”,从加强公共文化阵地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培育高素质的文化服务队伍、加强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等方面提出中肯建议,为地方政府作出有效决策提供了积极助力。
公共文化服务需要力争上游,更需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2017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施行,2018年3月1日《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施行。“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后续建设行动计划,不断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我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制定公布和实施情况如何?有没有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得怎么样?带着诸多问题,2019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市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随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根据主任会议的讨论意见,又组织人员对此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开展人大代表专业小组活动等方式,听取各界意见建议,最后以人大建议的形式,向市政府集中反映。
为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勤“把脉”之余,人大的助力还在深入。新时期,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之力。这两年,对于嘉兴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员来说,是特别振奋的,因为促进地方公共文化均衡发展已被列入嘉兴市人大立法议事日程。
立足全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和嘉兴实际,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列为年度二类立法项目,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为牵头起草单位。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又将《嘉兴市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促进条例》作为年度一类立法项目,并已经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待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需要倾听更多来自基层的民声民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推动地方政府勇创新、敢突破、补短板、提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人大的步伐始终铿锵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