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评论

规范自然人网店是必要的制度堵漏

  

  ■张淳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自然人网店管理规范》,推动构建对自然人网店的“四个统一”管理框架,即“统一入驻标准、统一运营规则、统一退出机制、统一数据报送标准”,以提高网络交易监管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不过,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凭借自身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则不需要进行登记。近年来,众多电商平台为激发个人创业热情,进一步降低了自然人网店的入驻门槛,个人仅需完成身份认证等简单步骤,便能轻松开启电商之旅。目前,自然人网店约占平台内经营者总量的57%,成为网络交易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稳增长、促消费、保就业、惠民生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降低自然人网店的入驻门槛,也悄然埋下了风险隐患。自然人网店质量参差不齐、鱼龙混杂,成为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侵权等问题的重灾区。由于免于登记,监管部门难以掌握相关数据,一旦自然人网店出现问题,往往陷入“人难找、事难查”的监管困境,消费者维权更是困难重重。

  诚然,自然人网店免于登记,初衷在于降低准入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但这绝不等同于免于管理,绝不能陷入“一放就乱”的怪圈。在法律法规尚未对自然人网店作出刚性约束的当下,《管理规范》以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形式,为规范自然人网店经营筑牢了制度堤坝,堵塞了潜在漏洞。

  《管理规范》的核心亮点在于统一标准,对自然人网店的入驻、运营、退出以及数据报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四个统一”管理框架,犹如一张大网,旨在实现对自然人网店全流程、全链条的规范。这一举措改变了以往各平台对自然人网店管理标准不一的混乱局面,既为创业者提供了便利化开店渠道,又督促其依法依规经营,引导自然人网店朝着健康、规范的方向发展。

  同时,《管理规范》强化了平台的主体责任,明确要求电商平台建立监测制度,对自然人网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主动排查,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市场行为监测,及时纠正自然人网店的违规行为。

  此外,《管理规范》还独具匠心地提出了权利救济、正向激励原则。一方面,设置平台救助资金,为遭遇特殊困难的自然人网店提供专项补贴,帮助其渡过难关;另一方面,对信用良好的自然人网店,适当减免网络交易平台内的技术服务费或佣金。这些举措旨在为自然人网店稳步发展保驾护航,有助于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激励效应,推动自然人网店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04-15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44328.html 1 3 规范自然人网店是必要的制度堵漏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