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 婷 通讯员 沈 晏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结合嘉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自2026年2月起,嘉兴市本级商转公贷款不再分期受理,各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延伸服务网点,可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的商转公贷款申请。
此前,嘉兴市本级商转公贷款由各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调整后,由各受托银行直接根据预约时间依序受理。市民在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等业务,以减轻还贷压力。
后续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根据资金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商转公贷款相关政策并及时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