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号)
2025年12月25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的《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经2026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