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青吴嘉出台“无人机+城市管理” 执法协作办法

  

  ■记者 王一堡 通讯员 潘卓琳

  

  本报讯 日前,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的指导和支持下,青吴嘉三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无人机+城市管理”执法协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不断探索数字化城管执法模式,进一步规范示范区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共同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上海市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的跨区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以及相关执法事项。

  依托示范区跨域执法协作应用系统,三地已实现无人机资源、飞手信息实时查询、线上调度及行政处罚案件协查协办等协同事项,打通了“任务发起—资源调度—协同处置”线上通道。《办法》出台后,三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制定无人机年度联合执法计划,明确重点场景巡查航线、频次及管控点位,按计划开展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整治行动。依托无人机航拍开展线索排查、固定关键证据,为跨区域案件办理提供线索支撑与证据固定,提升协查协办效率。

  据了解,“无人机+城市管理”项目被纳入示范区建设2026年重点工作任务,由嘉善县牵头实施,旨在以数智化赋能精细治理,推动青吴嘉三地跨域协同,助力示范区“一网统飞”体系建设与低空经济发展。

  “前期,我们启动无人机资源、飞手、应用场景、高频监管事项、联合执法计划‘五张清单’编制工作,全面摸排我县各行政机关无人机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及持证飞手信息,主动对接青浦、吴江两地相关部门,逐一对接核实相关数据,确保清单信息真实、准确、全面,为资源共享、协同执法筑牢基础。”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共归集三地各类无人机36台、持证飞手46名,搭建起跨域资源共享基础框架。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三地执法协作制度,确保无人机执法工作依法合规、有序推进。接下来,三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将按照《办法》要求,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行动、打击违法行为、提炼创新成果,持续提升跨域一体化治理能力。

2026-04-22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85055.html 1 3 青吴嘉出台“无人机+城市管理” 执法协作办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