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要闻

给日租房装上“制度安全阀”

  ■金 鑫

  

  “租客住几天就走了,我觉得太麻烦就没有报送,你们管得太严格了。”海盐县通元镇一民房房东范某,因出租房屋后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信息被查处。据悉,今年6月1日起,《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以小时、日计算租金出租居住房屋的,出租人应当自承租人实际入住、离开时,通过公安机关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搭建的数字化应用端口,即时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现阶段,嘉兴各地公安部门正针对该类违规行为开展清查整治,已有多名房东、公寓负责人受到处罚。

  听得出来,房东范某的话里有几丝抱怨,“管得太严格了”可能代表着很多房东的想法。殊不知,以小时、日计算租金出租房屋,已不同于普通的出租房,这种被称作日租房或网约房的新业态,在性质上更类似于民宿或酒店,即时报送相关治安信息,是民宿、酒店的管理标配,并不是“管得太严格了”,而是很多房东的观念还没转过来。何况,严格管理不是故意为难房东,而是为了保障日租房的安全,最终有利于房东。

  近年来,随着共享经济发展和文旅消费升温,日租房凭借价格灵活、位置便利、体验个性化等优势,快速走进大众生活。尤其在长三角地区,流动人口密集、商旅需求旺盛,日租房行业规模持续扩张。但是,快速发展的背后,监管问题也日益凸显:原有的登记管理办法主要针对长期租赁,对短租业态没有明确规范,大量个人房源通过网络平台招揽客源,却不落实身份登记制度,一些日租房经营者不上报租客信息,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涉黄涉赌、盗窃诈骗等案件时有发生。可以说,日租房的监管缺位,已经成为影响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块短板,补齐这块短板,势在必行。

  此次浙江新规的出台,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将日租房正式纳入法治化、数字化监管轨道,实现了管理从“宽松模糊”到“严格清晰”的转变。不同于普通长租,日租房人员流动快、周转频率高,新规针对性提出“即时报送”要求,并且依托网络平台,让信息报送变得简单便捷,房东只需动动手指,就能在租客入住、离开时完成信息上传,既符合短租业态的经营特点,也降低了经营者的合规成本。新规还明确了网络平台的信息核验责任,从源头上堵住了违规出租的漏洞。这种“平台+房东”双向压实责任的管理模式,抓住了日租房经营的关键环节。新规施行后,嘉兴警方一边对违规经营者依法处罚,一边入户宣传讲解报送流程,这种“执法+普法”结合的方式,能让新规更快深入人心,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日租房虽小,却连着城市平安与民生福祉。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对于日租房行业来说,只有遵守规则、落实责任,才能获得更长远的发展空间;对于城市治理来说,只有给新业态补上监管短板,才能让行业发展和公共安全实现双赢。浙江此次出台新规,给日租房行业立了规矩、划了底线。我们期待,随着新规落地落实,日租房行业能够在规范中发展、在有序中前行,既满足群众的多样化住宿需求,也为平安浙江建设筑牢基层防线,让日租房的“烟火气”,始终处于“制度安全阀”的保护之下。

2026-06-16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90786.html 1 3 给日租房装上“制度安全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