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党报热线

售卖3C认证已撤销的笔记本电脑

商家被判“退一赔十”

  ■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周 昊

  

  本报讯 3C认证,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是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的统一标志。如果买到产品的3C证书已被撤销,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11月,吴某在某电脑公司经营的网店下单购买了一台3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店铺页面销售标题下方注明了产品参数并承诺“假一赔十”。

  然而吴某收到电脑后,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底板发烫、开机不成功、键盘异常等多处问题。对电脑真伪心存疑虑的吴某向店铺客服询问,为证明电脑是正品,客服向吴某发送了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并保证该电脑是品牌全新正品机器。

  但吴某的电脑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多次反映未果后,吴某对客服发送的3C认证证书编号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其证书早在1月份便被撤销。吴某认为,电脑公司在3C认证证书已被撤销的情况下,仍继续销售该证书覆盖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且未以任何方式向消费者告知此重大事实,实质销售的是非正品,于是将电脑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电脑公司退还购物款3000余元并赔偿购物款10倍的金额,自己同时返还所购电脑。

  被告电脑公司辩称,在涉案产品销售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隐瞒、虚构或虚假告知行为,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的构成要件。吴某所查询的撤销信息,是混淆了对认证信息页面中不同证书的不同状态。而吴某主张的电脑存在发热启动缓慢、键盘功能异常等问题均未通过第三方检测或司法鉴定程序确认,仅是吴某个人使用感受,不具备产品不合格的证明力。

  海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电脑公司在商品参数页面、客服沟通过程中和诉讼过程中提交了三份3C认证证书,其认证的商品规格与涉案笔记本电脑背面标识的规格并不一致,且该三份证书均已被撤销,被告电脑公司无法就撤销原因作出合理说明,涉案笔记本电脑经当庭核实已无法正常开机,可以认定电脑公司实际交付给吴某的商品为不合格商品,构成根本违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电脑公司销售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目录的范围,应当取得3C产品认证证书方可销售,但在案的三份3C认证证书所载规格与其出售给原告的实物规格并不一致,在其未能作出合理说明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其明知涉案商品不符合3C认证标准仍予销售,构成欺诈。本案中,被告电脑公司在商品详情页面及客服回复中均承诺“假一赔十”,属于当事人对惩罚性赔偿的约定,吴某可以据此主张电脑公司承担十倍货款的惩罚性赔偿。

  最终海宁法院一审判决电脑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吴某价款3000余元并赔偿3万余元,吴某将所购电脑退还电脑公司。宣判后,电脑公司向嘉兴中院提出上诉,嘉兴中院二审驳回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法官提醒,经营者应当诚信守法开展经营活动,销售纳入3C强制认证目录的电子产品,必须确保产品具备合法有效的3C认证证书,证书型号、规格需与所售商品保持一致,不得使用已撤销、信息不符的认证证书误导消费者。消费者在网购物品时,应当尽量选择售后完善、信用值较高的网络平台商户购买,可登录官方平台核验3C证书有效性,重点核对证书型号与实物标识是否一致,留意证书有无撤销、失效情形。当自身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保存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子票据、快递单据等证据,与商家进行协商,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8-11 售卖3C认证已撤销的笔记本电脑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96941.html 1 3 商家被判“退一赔十”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