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艳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引人注目的是,献血者年龄从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修订为十八周岁至六十五周岁。
提高献血者年龄上限,有利于缓解血液供需矛盾。随着医疗技术不断进步,各类复杂手术和治疗愈发普遍,临床用血需求持续攀升。但血液供应面临诸多挑战,季节性缺血、血液偏型等问题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提高献血者年龄上限,意味着将有更多符合条件的公民加入到献血队伍中来,能够有效扩大献血人群基数,增加血液来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临床用血紧张局面。
此次放宽献血年龄,有着坚实的科学依据和实践基础。现代医学研究表明,人体血液具有强大的再生能力,一次献血400毫升,仅占总血量的10%左右,不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并且,只要身体状况良好,许多老年人依然具备献血的身体条件。从实践角度而言,我国海南、江西、深圳等地已对献血年龄上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将献血年龄上限设定在65岁甚至更高,这些实践经验和国际通行做法,为我国此次献血年龄调整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放宽献血年龄,还传递出“健康老龄化”的积极观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许多老年人身体状况良好,依然渴望为社会作出贡献,此次调整认可了老年人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价值,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发挥余热、奉献爱心的渠道。这不仅有助于提升老年人的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感,也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当然,部分人担心老年人献血存在安全风险,对此我们也要予以重视。要有更精细化的老年人健康评估标准,在献血前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严格的检查,确保只有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老年人才能参与献血,以保障献血者的安全,同时也是保障用血者的安全。
献血年龄放宽至65周岁,既是缓解血液供需矛盾的务实之举,也是科学进步和社会观念转变的结果,还顺应了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不断提高以及延迟退休政策落地等社会发展形势。此次调整,有望在化解用血紧张局面和激发社会爱心等方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