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空防灾警报音响的识别能力,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的要求,在省国动办的统一部署下,报经嘉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国动办决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组织开展全市防灾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试鸣防灾警报的时间、信号种类:
10:00—10:03,试鸣防灾警报信号(鸣40秒,停20秒,反复3遍为1个周期,时间3分钟);
10:10—10:14,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4分钟)。
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辨听,不要惊慌,自觉维护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嘉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