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综合

买尿不湿就送正品Labubu?

法院:这样也侵权!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何云芳

  

  本报讯 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泡泡玛特公司”)旗下的Labubu(拉布布)作为时下热门的玩偶IP,价格狂飙甚至“一偶难求”已不是新闻。但某护理公司却打出“买尿不湿,送Labubu”的宣传。这一“搭便车”营销让该公司的尿不湿销量直升,泡泡玛特公司一怒之下将该护理公司诉至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对方侵害其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属于“碰瓷”。

  品牌仿冒侵权已是公众熟知的法律问题,但在本案中,被告并未仿冒,而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正品Labubu作为赠品。此举是否仍构成侵权?日前,南湖区法院判决结果正式生效:构成不正当竞争,侵权!赔钱!

  2025年7月,被告未经泡泡玛特公司授权,擅自在线上平台及经销商线下门店宣传,诱导消费者购买其尿不湿产品。同年8月,泡泡玛特公司发现该行为,以侵害其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发行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该护理公司及一家线下经销商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尽管被告用作赠品的玩偶来源合法,但未经许可,被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与视频,在小红书账号大量使用涉案美术作品、改编形象及系列名称进行公开传播,侵害了泡泡玛特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线下经销商亦在视频号发布使用涉案作品的视频,构成共同侵权。护理公司未经许可,将涉案美术作品擅自用于商业宣传,侵害了原告的复制权。被告还为赠品Labubu制作带有自身标识的娃衣,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双方存在联名或合作关系,属于典型“搭便车”,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终,南湖区人民法院综合考量涉案作品的独创性、知名度、推广成本,两被告主观过错、侵权方式与持续时间,以及泡泡玛特公司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酌情判决:护理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线下经销商在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026-05-18 法院:这样也侵权!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87393.html 1 3 买尿不湿就送正品Labubu?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