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朱玲霞
本报讯 预付式消费已成美容美发、健身等领域主流模式,但店铺频繁转让、经营者“接力跑路”引发的维权难题愈发突出。前几天,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为预付式消费维权提供了指引。
去年,市民王女士在薛某经营的美容店充值4万元办理会员。经营期间,该店铺多次以“升级装修”“美容师培训”为由暂停营业,服务稳定性大打折扣。随后,薛某将店铺转让给李某,并完成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双方约定转让前费用由薛某结清,原会员的会员卡可正常使用。
因店内员工、服务项目均未变化,王女士对经营者变更毫不知情,仍正常到店消费。不料仅半个月,李某再次将店铺转让给夏某,同样办理了经营者变更手续,转让协议中亦承诺原会员权益不变。然而时隔不久,夏某直接关闭店铺,此时王女士卡内剩余金额仍有2万余元。
直至维权退款时,王女士才发现店铺已历经两次转手,三任经营者对退款事宜相互推诿、拒不担责。多次协商无果后,王女士将薛某、李某及美容店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薛某退还剩余款项,李某与美容店承担连带责任。
海宁法院审理认为,王女士与美容店之间的服务合同合法有效,现店铺闭店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王女士有权主张退还剩余预付款。关于责任主体认定,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个体工商户债务由经营者个人财产承担,变更经营者后原债权债务由原经营者承担,故薛某作为初始经营者需承担核心退款责任。
同时,薛某与李某、李某与夏某的转让协议中,均作出“原会员卡正常使用”的承诺,该行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债务加入情形。据此,法院认定李某、美容店应对案涉退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薛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还王女士2万余元,被告李某、美容店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提醒,当前预付式消费领域“连环转让”“关门跑路”乱象频发,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应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稳定的商家,避免一次性大额充值,务必签订书面合同并留存付款凭证、消费记录等证据。若遭遇商家倒闭、转店拒服务等情况,可凭借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