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财智圈

嘉兴房东注意!6月1日起施行新规——

不报租客信息将罚款

  ■记者 沈婷

  浙江省政府官网日前公布《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出租信息登记、租客身份核验、信息报送时限到违规处罚、平台监管等进行全方位规范。

  新规落地后,嘉兴房东日常出租房屋有哪些义务?逾期不报会面临什么处罚?日常出租如何规避风险?记者就此采访了律师、一线住房租赁从业者等,对新规核心条款进行解读。

  3个工作日内报送承租人信息,逾期将被罚款

  办法规定,出租人出租居住房屋,应当核对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按照规定登记相关信息,不得将居住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

  出租人应当自居住房屋出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送变化信息。鼓励出租人即时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出租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居住房屋的,由房地产经纪机构按上述规定的时间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

  而未按时报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需要上报的治安信息也很清晰,主要包含三类:(一)居住房屋地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材料。(二)出租人、承租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出租人、承租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三)租期。以小时、日计算租金出租居住房屋的,租期是指承租人实际入住时间、离开时间。

  如何报送?出租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报送:(一)通过公安机关或者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数字化应用系统端口报送。(二)向居住房屋所在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送。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报出租人报送的信息;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转报出租人报送的信息。值得注意的是,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时转报相关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三)到公安派出所或者服务管理机构的基层工作组织报送。

  此外,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居住房屋出租信息、接受出租预定的,提供居住房屋出租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经营者,应当核验居住房屋出租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和房源的真实信息,并依法将相关信息与居住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共享。

  另外还要求妥善保管获悉的居住房屋出租治安信息,依法予以保密,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不得非法买卖、公开或者提供给他人。

  告别“只收租不登记”,租房市场迎来规范化升级

  嘉兴外来人口多、出租房体量大,据市公安局统计,目前嘉兴的流动人口数量约333.2万人。以往,租赁市场存在黑中介、虚假房源、租客不稳定等问题。不少房东抱着省事的心态,只管按时收房租,租客身份不核验、人员更换不报备,久而久之容易引发租房纠纷,甚至滋生治安隐患。

  德佑石雪公寓店店长鲁秉瑞,常年扎根嘉兴租房市场,对本地租赁情况十分熟悉。他告诉记者,门店一直坚持做好租客信息登记,但他也有所耳闻,在二房东、群租房这类房源里,“只收租不登记”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类房源人员往来频繁复杂,租客身份难核实,一旦出现问题找不到负责人,很容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

  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丁远桂律师表示,对比2010年出台的《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新办法从“登记管理”变为“治安管理”,更加强化“治安”属性。新规强化了房东责任,出租房屋需核实租客身份,3个工作日内报送租赁信息,短租即时报送;违规将被罚款,显著提高违规成本,全面提升房屋出租的准入门槛与责任要求。

  在丁远桂看来,新规的出台,同样压实了房东与平台的主体责任,有助于精准管控流动人口,有效遏制租房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短租、集中出租等经营行为,健全住房租赁治理体系,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优化社会秩序管理筑牢根基。

  在嘉兴市区有套房源用于出租的市民王阿姨坦言:“以前管得松,租客上门看房,价格谈拢就直接住进来,好多房东都懒得去报备。可这样省事是省事,真要出了事,连人都找不到。”现在新规明确3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备、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新,还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王阿姨反而觉得踏实了:“要求我们房东规范操作,这样自己风险小了,小区的居住环境也更安全了。”她表示自己已提前了解了相关要求,后续会严格按照规定报备登记。

  租房一族也对新规有所期待。在嘉兴科技城工作的90后租客小李,已经租房居住四年,频繁换租的他深有体会:“之前租过一些二房东的房子,对方根本不会主动登记我们的身份信息,有时候小区里进出人员杂乱,心里总有点不踏实。”他对新规举双手赞成:“新规要核验身份、登记信息,不让身份不明的人租住,我们租房更有保障,整个小区的治安也会更好。”

  那么,对于房东而言,日常出租如何规避风险?

  结合新规条款和一线从业者的实操经验,记者整理了一份简单好记的清单:出租前,核验租客身份证,拒绝身份不明人员;出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房屋地址、权属证明、双方身份信息、租期;租客更换、信息变动,及时更新报备;报备渠道包括“浙里办”公安端口、小区物业/社区、辖区派出所;短租日租需登记实际入住、离房时间,短租落实24小时管理,集中出租需配安防;留存报送凭证备查,从而更好地落实、执行新规。

2026-05-27 嘉兴房东注意!6月1日起施行新规——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88537.html 1 3 不报租客信息将罚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