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综合

员工潜入同行厂区偷拍照片

法院:企业须承担连带责任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何云芳

  

  本报讯 员工潜入对家工厂偷拍被抓,企业要不要承担责任?近日,南湖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员工潜入同行厂区偷拍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去年4月,被告王某谎称是物流人员,搭乘物流车辆混入原告公司,并在园区内擅自拍摄照片和视频。其行为很快被原告工作人员发现,并于当日15时58分左右报警。

  原来,原告是一家智能快递柜研发与生产企业,拥有多项快递柜相关的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而王某所在的A企业则在经营范围、目标客户上,与原告有重叠。

  公安机关出警后经过调查认为,王某谎称物流人员混入厂区、私自拍照,扰乱单位秩序,故依法对其作出200元的行政罚款处罚。

  因为王某的擅自闯入,企业出于安全考量,先后两次停工排查。原告主张,王某的行为导致其共停工10.5小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至少210万元,遂将王某及其所在的A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对生产经营场所采取封闭管理,其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属于重要技术资产。王某明知自身无合法准入权限,仍冒充物流人员混入厂区偷拍偷录,严重影响原告生产经营,已构成侵权。经查,王某此次潜入原告厂区的行为,系其与上级彭某共同商议后实施,彭某全程知情且默许放任。并且,王某在试图以应聘名义进入未果后,借助公司资源获取物流司机联系方式,借机混入厂区,还明确表示是“我的上司彭某派我来的”。

  法院认为,王某潜入竞品厂区偷拍,不仅得到了上级管理人员的授意,还利用了公司的资源,其核心目的是为公司谋取不正当竞争利益。作为同样生产快递智能柜的同业竞争者,试图通过不法手段窃取同业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严重违背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被告A公司与被告王某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主张停工损失210万元,但未能提供生产报表、第三方评估报告等客观证据。因无法精准核算原告实际经济损失及被告侵权获利数额,法院综合考量后,酌情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

  判决后,双方服判息诉。

  

2026-08-11 员工潜入同行厂区偷拍照片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96868.html 1 3 法院:企业须承担连带责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