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英杰 通讯员 时宇杰
本报讯 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离不开每一位车主的努力。嘉兴于本月起,正式实施升级后的轻微道路交通违法“优驾容错”3.0版管理措施。新版措施在适用范围、适用车型、容错周期等方面进行了显著优化。
据了解,自2023年6月“优驾容错”措施在全市推广以来,已有105万名驾驶人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红利。此次升级到3.0版本,主要实现两大突破,首先是适用范围的重大拓展。嘉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赵国朋介绍:“这次有两大变化,一是把高速公路的轻微违法行为纳入了容错范围,二是将非营运的蓝牌货车也纳入进来。过去我们只在地方道路上实施,现在符合条件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也能享受到这一政策。可以说‘优驾容错3.0’既是对原有管理措施的扩充优化,也是在公安机构改革高地交警融合背景下的一项便民惠民举措。”
其次是违法情形更加丰富。新版措施将容错清单优化至30条,新增了9种情形,包括“驾驶时使用手机”等常见但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此外,3.0版措施在告知方式上增加了现场发放《教育纠正单》,在容错周期上,则根据违法轻重,细分为“三个月(90天)、六个月(180天)和12个月(360天)”三个容错周期,“周期越短,越容易享受到,对应的是一些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而容错周期360天的这些违法行为,是相对严重的,这次推出了两个。一个是在驾车时使用手机的行为,在360天的范围内,如果你没有相应的违法记录,第一次是给予容错的;另一个是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后,警告标志设置不规范,如果是360天内首犯,也会给予容错。”
值得注意的是,“优驾”是享受容错的前提条件,对于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将继续保持严管态势。此次政策升级体现了嘉兴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加注重激励文明驾驶行为,通过正向引导营造更安全、更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