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评论·要闻

别让“麻醉鱼” 游弋于监管盲区

  

  ■何勇海

  

  近期,“麻醉鱼”引发消费者担忧。视频中,商户往鱼池中撒入“鱼麻药”,一池原本活蹦乱跳的鱼很快安静下来,部分鱼甚至翻肚漂浮,仿佛进入“沉睡”状态。央视《财经调查》记者历时两个多月暗访调查发现,在重庆、山东临沂、安徽宿州等地的水产市场,存在使用丁香酚、甲盐甚至工业酒精等让活鱼“休眠”的行为。

  活鱼在捕捞时会受到惊吓而翻滚跳跃,在运输中会因车辆剧烈晃动而挣扎翻滚,这些都会造成鱼体损伤、活鱼死亡。水产养殖户、销售商在捕捞、运输时使用丁香酚等物质使活鱼安静下来,他们的损耗减少了,消费者却不淡定了:“麻醉鱼”真的可以放心吃吗?

  “麻醉鱼”使用的主要麻醉物质是丁香酚,医学人士指出,长期大量使用丁香酚,会损伤肝肾,特殊人群(如孕妇、儿童)更要慎用,且须避免与抗凝药、镇静剂同时使用。因丁香酚不溶于水,养殖户、商家为让麻醉剂快速渗透起效,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用含剧毒甲醇的工业酒精进行勾兑。甲醇摄入后可能导致失明、脏器衰竭甚至死亡,国家早已明令禁止其用于食品加工。这些化学物质通过活鱼鳃部、皮肤渗透进入体内,即便经过短暂代谢,仍可能在鱼肉中残留,消费者购买时难以察觉。

  据央视记者调查,丁香酚能否用于捕捞运输鱼类,国内暂无明确规定,处于既不禁止也不支持的状态,态度比较模糊,最新版《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白名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均未将丁香酚纳入管理;丁香酚被用于水产品麻醉有无危害,因这方面的安全评估、药物残留研究并不多,业内说法不一。

  食品安全大于天,鱼虾是老百姓餐桌上的常见菜肴,对于丁香酚能否使用、投放量和残留量要控制在何种水平,食用鱼是否必须经过一定停药期后方能上市销售,这些监管内容显然不应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监管空白会导致市场实践混乱,从而让老百姓用身体健康为不确定的食品安全风险埋单。如今,到了重视“麻醉鱼”理论研究以及安全评估的时候了。

  针对食品药物残留,有人总是说“不能抛开剂量谈危害”,实际上,剂量并非有无危害的唯一标尺。任何涉及食品安全的问题,都不能马虎大意,更不能依赖生产者自律。麻醉活鱼是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挑战,治理这一乱象,不能仅靠零散的突击整治,而要在完善相关标准、明确使用规范的基础上,构建起全方位、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如此才能让活鱼回归自然鲜活,才能避免食品安全的神经因标准缺失而“麻痹”起来。

2026-03-26 4 4 嘉兴日报 content_282135.html 1 3 别让“麻醉鱼” 游弋于监管盲区 /enpproperty-->